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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01-10 18:05 【字体:

          2019年以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订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认真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汇报,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交通运输改革发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经过多轮清理,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总共有88个主项。其中,行政许可55个主项,行政确认19个主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12个主项。按照“应上尽上”原则,88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云南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上线比率达100%。二是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机构改革职责职能调整情况,认真清理部门权责清单,梳理确认114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处罚45项、行政检查19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许可28项、其他行政职权5项、行政强制5项。上述权责清单已按要求报省委编办,待省委编办审核确认后统一向社会公布。三是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物流成本,严格落实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做好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积极推进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先后完成ETC发行、工程建设、联调联试、收费公路计费方式调整等重点工作。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ETC用户达600.21万辆,安装率达85%,超额完成交通运输部80%的安装率要求,圆满完成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有关工作。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和省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修订完善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情况,将原来的9项抽查事项调整为26项并对外公布。完善厅“双随机”系统,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库进行动态完善。组织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将抽查情况及检查执法信息通过“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信用交通·云南”网站主动公开。五是加快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细化年度厅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考评标准,制定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机制,及时向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对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级为“差”的109户企业进行约谈。在2019年9月交通运输部开展的“信用交通省”创建中期评估中,云南省位列第七。六是认真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行政机关对民营企业“一对一”法律帮扶的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对民营企业“一对一”法律帮扶工作方案》,对帮扶企业龙津药业公司、大理药业公司进行走访,了解帮扶企业发展情况与法律服务需求。七是全面加强交通建设项目生态建设水平,提升在建高速公路景观和绿化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公路水路建设环水保法规政策,根据工作职责开展淘汰营运黄标车治理和金沙江航运污染治理等工作,加强水源保护区交通穿越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努力为美丽云南建设作出贡献。

          (二)完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情况。一是及时完成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地方立法任务,按照全省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扎实推动《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修订相关工作,配合做好《云南省生态文明排头兵促进条例》等立法工作,结合全省综合交通改革及交通强国建设新形势、新要求,开展地方民航、铁路及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法规、政府规章建设前期论证工作。二是积极完成省人大和省司法厅等部门的立法意见征求,共办理《农村公路条例》等立法修改反馈意见共29件次。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制定印发了《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2019年,省交通运输厅共制订印发《云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8份规范性文件,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向省人民政府进行备案。四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2019年开展组织开展了两轮制度文件清理工作,第一轮清理共废止制度文件43份、修订制度文件49份,第二轮清理针对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24份规范性文件,废止9件,修订4件,继续有效11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情况。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厅党组会、厅务会等决策程序规则,进一步明确厅党组会和厅务会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程序等内容,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各项程序。二是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制度。所有提交厅党组会和厅务会研究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拟上报省人民政府的重要文件,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2019年,省交通运输厅法制机构共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29份,公平竞争审核意见29份,相关法律意见72份。三是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与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2019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协议,通过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参与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2019年,厅法律顾问团队参加厅相关会议共23次,为厅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共103件次。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充实公职律师、政府法律专家库,截至2019年底,全厅共有公职律师10名。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一是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意见已经省委深改委通过,省级成立综合执法队伍的方案目前已报中央编办待批复。二是完善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组织召开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视频会议,对推行“三项制度”进行动员部署,督促各单位按照厅的工作方案明确的任务、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三是修订完善《云南省交通运输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制定《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引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四是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在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执法单位启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试运行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推广培训工作,系统已于2020年1月起全面上线运行。五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开展2019年度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从厅属4家行政执法单位抽取了16份行政许可案卷、4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并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六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制度。运用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做好执法证件核发和管理工作,2019年组织了2期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落实厅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全厅各级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优化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政治生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19年,厅党组共召开19次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涉及相关议题100多个。认真组织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中央巡视整改、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整改工作方案。二是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19年共收到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共216件,已全部办结。三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2019年省交通运输厅未涉及行政诉讼案件;涉及一起民事诉讼纠纷,目前处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阶段。在整个诉讼阶段,省交通运输厅作为诉讼当事人之一,依法履行诉讼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司法机构独立行使审判权。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2019年共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五是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建立舆情监测与研判工作机制。通过“金色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认真接听群众反映问题,对群众关切的ETC办理和注销、网约车从业资质转籍咨询等问题进行及时回应;落实《舆情专报》出刊制度,及时跟踪并妥善处置了在建隧道突发地质灾害、运政执法人员遭车辆拖行、公交司机遭乘客干扰等舆情事件30余起,全年未发生不可控的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情况。一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加快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根据机构改革情况,调整行政复议议事机构;加快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应用。根据省行政复议办工作要求,启动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账号,按时录入2018年度办结的4个案件信息;及时统计并上报2019年度行政复议及应诉数据及分析报告。二是依法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制定完善《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网上信访工作规则》,印制了厅机关《群众诉求解决途径宣传手册》和《分类处理投诉请求清单》。2019年,通过省信访信息系统共收到信访件227个,截至12月31日,已依法依规办结217件;剩余10件正在办理中。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一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衡量厅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效的重要内容,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考评细则,并组织考评。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制度。厅党政主要负责人按要求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在年度述职工作中进行述法,并将个人述法工作报告及时报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厅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述法工作,并将述法情况纳入厅法治建设考评内容进行考评。二是落实厅党组中心中集中学法制度。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为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19年度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共开展3次集中学法活动。三是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八)组织保障及落实机制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厅党组在法治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修订完善《中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工作规则》,将制定和拟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重大事项纳入厅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范围,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厅党组会议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全厅法治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2019年厅党组会研究《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草案)》等法治建设工作有关事项4次;厅务会研究《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等法治建设工作有关事项5次。二是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规划和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厅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印发了《厅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6大工作重点、23项具体工作措施,并明确每项工作措施的责任部门,切实加以推动落实。将法治建设作为单独的考核项目纳入厅年度工作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并根据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完善考评细则,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三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根据省级机构改革后厅机关处室职能调整情况,充实和加强厅法治队伍工作力量。目前厅法制处共有人员编制6名,具体承担行业立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与应诉、信用体系建设等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四是充分保障经费预算及费用安排,确保立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顾问等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五是加强法治队伍培训,选派人员参加交通运输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等部门组织的依法行政、立法、普法宣传等业务培训,提高法治工作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不断推进法治专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在机制体制方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尚未落地。我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意见虽然已经省委深改委通过,但是省级成立综合执法队伍的方案目前还未经中央编办批准。改革方案迟迟未能落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执法队伍的思想稳定和工作积极性。

          (二)在法律制度体系建设方面,综合交通法规体系尚未形成。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立法先行,必须良法善治。虽然目前在各个单独的运输业务领域,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不同运输方式法律制度未实现有效衔接。目前我省目前在高速公路管理、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城市公共交通、公路联网收费等领域地方性法规与规章立法、修订工作现实需求十分迫切,但由于立法资源较为有限,立法计划推进较为困难。

          (三)在交通运输执法经费保障方面,离基层执法工作需求还有明显的差距。执法车辆、执法服装、业务培训等工作预算难以落实,严重制约了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四基四化”建设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有力推进。

          2020年,省交通运输厅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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